据了解,目前福建省乡镇以上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。根据近期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评估结果,福建省设市城市水源地和县城水源地共有118个,年取水量达18.97亿吨,服务人口2265.81万人。目前县级以上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已全面取缔。全省饮用水源地中超过半数为河流型水源地,而流域水质总体均保持优良,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超过96%。
近期,省政府批准组织实施《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(2013-2015)》和《福建省水资源环境统一监测管理平台建设规划》,2013年2015年计划投入14.9亿元,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,全面提升监测监控水平。